为提高乡村规划建设水平,助力乡村振兴工作,10月22日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发出“招贤令”,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首批乡村(社区)规划师(兼职)。同时,东莞将推行实施乡村(社区)规划师工作制度,建立起“乡村规划师——村民代表——规划设计单位”三方力量为主的基层规划沟通与协调平台。今年年底前,东莞市将完成市域乡村建设专项规划。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为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东莞市委、市政府部署,计划2018年底前由市城乡规划局牵头先行做好顶层设计,并完成市域乡村建设专项规划,东莞市4个街道、28个镇以及有关园区同步选取2—3个村(社区)推进村庄建设规划试点工作,进而于2020年底前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全面铺开,完成全市村庄建设规划工作。其中,村级层面侧重落地实施,开展村庄建设规划编制,主要包括村庄环境整治、公共设施、交通梳理与建筑风貌的整治提升。
乡村(社区)规划师将代表东莞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引领村(社区)贯彻落实规划建设与管理相关政策与指导思想,把控村(社区)规划建设方向,综合协调各方利益,提供工作意见与建议。
其中,乡村(社区)规划师将负责对村(社区)相关规划编制、建设方案、实施方案等提供技术咨询及指导意见。村(社区)规划方案、建设项目选址、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核前,须征求乡村(社区)规划师意见,经其审查并签字后,才按程序上报审批。他们还将就村镇发展定位、整体布局、规划思路及实施措施向村镇党委、政府提出意见与建议,并参与村镇党委、政府涉及规划建设事务的研究决策。
据悉,乡村(社区)规划师工作地点在东莞市范围内的各村(社区),原则上每周到对口服务村(社区)至少一次。乡村(社区)规划师代表东莞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引领村(社区)贯彻落实规划建设与管理相关政策与指导思想,把控村(社区)规划建设方向。首期聘任年限为2年,两年后通过东莞市城乡规划局、结对服务的镇街与村(社区)考核的可以视情况续任。
公告显示,乡村规划师需要城乡规划、建筑、交通市政、风景园林等相关专业,具有五年及以上相关规划专业的工作经验,要求是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在待遇方面,乡村(社区)规划师结对服务村(社区)期间,原组织关系、人事档案等维持不变,工资和所有福利待遇不变,由原所在单位负责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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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500多个村庄将分成三类进行规划指导
黄宇东表示,在乡村振兴的规划上,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将从产业特点、风貌特征、城镇化程度等不同方面划定不同类型村(社区)。重点从空间形态上对传统农村型、城中村型、半城中村型3种类型进行规划指导。
传统农村型:围绕“留住乡愁”,加强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和生态环境治理,传承和保留好乡村原有的形态、肌理、特质。保护和利用好农业生态、生产、生活功能,把乡村建设得更加有东莞韵味,成为东莞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典型示范。
城中村型:改善村容村貌,整治乱扔垃圾、乱堆放、乱摆卖、乱拉挂、乱张贴、占道经营等现象,加强物业统筹经营。对符合城市规划的,重点推进“三旧”改造、城市更新,构建共治共享治理机制,提升村(社区)品质,将之建设成安全卫生、设施配套、舒适文明的和谐社区。
半城中村型:主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对物业统筹经营,促进村容整洁、道路通达、宜居美丽。
(整理自南方日报、广州日报、市规划局官网、东莞时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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