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100万买房却备不了案?这可急坏了来自贵州的陈女士。明明属于限购对象,却在开发商的“忽悠”下交了定金和首付款,哪知道房屋迟迟备不了案。幸亏工商部门及时出面调解,开发商才退还了全款。成都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如需异地购房,务必充分了解当地楼市政策,理性对待开发商的宣传,并仔细查看合同条款,以防万一。
▲事件
售楼顾问妄称:限购令马上要取消
陈女士想给儿子在成都买套商品房。在某楼盘,售楼顾问带陈女士看了样板房,宣称原价300多万元的总价,现在只需239万元。陈女士非常心动,但担心自己户口在贵州,也无法提供在成都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属于限购对象。然而,售楼顾问却表示,限购令马上要取消,公司保证可以为她备案,办到房产证。
见售楼顾问态度如此坚决,陈女士认为开发商掌握的信息更灵、更懂政策,于是当场拍板与开发商签订了《认购书》,并支付了10万元的定金和90万元的首付款,并答应随后将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
但是,当后来陈女士按照开发商的要求到售楼部交纳剩余房款、签订《买卖合同》时,却被告知“现在不能备案。你先把139万元剩余房款交了,以后我们再想法给你办”。陈女士要求开发商出示具有公章的证明,对方却予以拒绝并声称:“房子你可以不买,但你违约,我们公司要扣你10万元。”
无奈之下,陈女士向成都市工商局进行了投诉。经过工商的调解,开发商最终全额退还了陈女士已支付的100万元购房款。
▲支招
市工商提醒:异地购房要多长个心眼
成都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因工作、生活、投资等因素选择异地购房的市民呈逐年递增的趋势,但一般市民在异地购房时由于信息沟通不及时,缺乏对当地楼市重要信息的认知了解,较易引起纠纷。异地购房要多长个心眼。
首先,事前要对自身经济收入、银行信用状况做到充分了解和掌握,避免因自身经济状况或者银行个人信用瑕疵,无法按期办结银行贷款按揭等手续而违约,被开发商“没收”已支付的定金。
其次,要实地现场认真考察,要仔细查看开发商售房公示栏中是否公布相关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和销售许可证明——即“两资五证”,避免购买后因开发商的原因造成房屋无法按期交付或办结房屋所有权证书,重点是要防范购买到“小产权”房。
最重要的是,购房者需熟悉当地购房法规政策。对是否属于政府限购对象,是否符合购房入户等条件要充分咨询。如果是贷款购房,需要了解当地的贷款利率政策,不同银行的利率可能存在差异,不同地方对于购买二套房及多套房有不同的规定;如果是公积金购房,需了解是否可以异地使用公积金。
对于开发商现场销售代表(顾问)作出的某些承诺,要通过政府网络查询、咨询律师等方式予以确定,或者向当地银行了解情况。
2022-02-15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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