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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在理论上称作“买卖不破租赁”。买卖是所有权的转移,依据物权优先的原则,买卖本应破租赁。《合同法》特别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则表明租赁权物权化,具有物权化的效力。这样做更加有利于保护承租人的利益,维护租赁关系的稳定。所以,尽管房屋所有权人已经发生变更,但房屋租赁合同仍然有效,租房人还是可以继续租赁该房屋。
《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所以,郭某因无力还债,以租赁物冲抵债务,应通知承租人刘先生,因为承租人刘先生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所以租房期间,房东把房子卖了不要急,按照以上两条法律的说法,你是有权继续住着的,直到租赁时间到期。有了法律的保障,打官司也可以赢!! 当然,相信大部分人都不愿折腾,所以一开始找房就应该找一个靠谱的中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