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

筛选
当前位置:青岛房地产网  > 楼市聚焦 > 青岛楼市
分享到
微信扫码分享
房掌柜小程序端

房掌柜小程序端

点赞(0)
收藏

成都不动产统一登记六大焦点问题释疑 证书种类减少

来源:  成都商报 青岛房掌柜  2016-11-08 10:03:10
[摘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对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共享与保护有明确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不动产登记信息保密;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动产登记

  昨日,成都商报发布了成都市主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将于11月23日起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报道后,有很多市民打来热线电话咨询不动产登记的相关信息。

  对于市民提出的热点问题,成都商报记者联系上成都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相关负责人,他们对市民关心的焦点问题一一作出了解答。

  1

  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我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别人可以查到吗?

  不动产统一登记后,不动产登记信息将被严格保护。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对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共享与保护有明确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不动产登记信息保密;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个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2

  现在要卖房子需要先把原有的房产证、土地证换成不动产登记证书吗?

  不需要。房产交易时买卖双方持原登记机构依法颁发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及其他必要材料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办理完成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给买方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3

  买卖房子、抵押房子、租房子时分别有哪些变化?

  办理存量房转让时,交易双方持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身份证明、存量房转让合同网签及其他符合转让条件的申请材料,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转移登记。

  办理房屋抵押的,抵押当事人持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身份证明及其他符合抵押条件申请材料,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事项。

  房屋租赁和房地产中介管理工作按原有规则办理。

  4

  统一登记了之后,我手里的证书有哪些变化?

分享到:
责任编辑:简艳霖

转载或内容合作请点击转载说明,违规转载法律必究。
楼市爆料寻求报道,请点击这里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也不代表房掌柜赞同其观点。

新闻排行

新闻推荐

  1. 1房地产收并购明显增多 百亿房企数量同比少了近一半
  2. 2多家房企半月内发短债拟募资44亿元 资金压力依然严峻
  3. 3特殊机会投资风口已来? 远洋资本再设6亿美元私募基金
  4. 4金地2021年利润总额下降21% 归母净利润94.6亿元
  5. 5加速风险出清 多家银行抛出房地产并购融资计划
  6. 6大悦城获100亿并购贷额度 并购资金“拿来易、用出难”?
  7. 7绿地控股选举张玉良为第十届董事长
  8. 8标普称116家房企今年国内债券到期金额约2300亿元
  9. 91月65城新房线上均价微跌 二手房挂牌均价微涨
  10. 10终究成了“小碧桂园”? 中梁把上市途中的物业公司卖了

楼盘推荐

视频推荐